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 晋升 通讯员 王甲)3月6日,沁源县交警在该县滨河路查获一起违规营运“黑教练车”,现场车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调查,交警对该车主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拆除车内违法装置。
图为:沁源交警查获一起违规营运“黑教练车”
当日,民警在该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银白色轿车车速过慢,时停时走,转向灯也忽左忽右,该车的反常举动引起巡逻民警注意,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车主白某正在向未取得驾驶证的宋某提供教练指导,而白某却没有教练资质,该车还安装了驾驶员路考设备仪,副驾驶安装有辅助刹车系统,是一辆地地道道的“黑教练车”。现场,白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将车辆和相关违法人员传唤至沁源县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沁源交警对“黑教练车”车主白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拆除车内违法装置。同时对无证驾车的宋某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不到正规驾校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
在此,沁源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学车的朋友:考取驾驶证必须到正规的驾校报名并参加培训,教练员必须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教练证,驾驶专用的教练车在指定的时间、路线、场地指导学员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像白某这样没有教练资格,就教授无证的驾驶人学车的情况十分危险,并且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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