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2月27日,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店中队在严格落实“两会”交通安保勤务期间,查获一起贩运散装油料违法行为。
(网络配图)
当日上午11时许,新店中队执法检查站民警按照大队“两会”交通安保工作部署,对辖区208国道过往车辆严格细致进行检查。15时许,一辆三轮低速载货汽车行经卡口时,突然加速欲从辅道通过,民警感觉有异常,当即实施拦截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上满载着规格不一的铁桶和塑料桶。民警打开检查,桶内满满的全是柴油,但未添加任何安全保护设施,成了名副其实的“移动炸弹”。中队民警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并对该车驾驶人秦某进行询问。一开始,秦某辩称自己是附近村子的人,油是为自家农田春耕生产提前准备的。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秦某终于说出了实话:他本人是相邻的襄垣县人,刚购买了三轮低速汽车从事散装油料贩运。他从沁县新店镇一处加油站购买5000余元低价散装柴油,准备返回襄垣农村进行贩卖,没想到遇到交警检查。由于他所驾驶的车辆为普通民用车,按规定不能装载危爆物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对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后,联系了附近派出所与工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沁县交警大队)
相关链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