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长治限行时间延长至3月4日
发布时间: 2019-02-26   |  来源: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分享到: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继续延长主城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综合研判,近期我市重污染天气仍将持续。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保障公众健康,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1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络配图)

一、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为每日早7时—晚22时。

二、限行区域和限行措施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19〕1号)规定。

特此通知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相关链接
· 官宣!长治市2月22日至2月28日继续实行单双号限行
· 沁源:2月18日起县城部分街道实行车辆限行
· 最新消息!长治1月11日-15日继续单双号限行措施
· 违反限行如何处罚?外地车在限行范围吗?长治权威部门作出回应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