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2月20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4日在长治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通过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立的决定以及组成人员名单;其他事项。(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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