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通讯员 秦旭东)1月29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街头巡逻执勤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白色面包车从平顺二中方向朝县城驶来,该车逾期未年检。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拦停。司机打开车窗后,执勤民警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随即将驾驶员带回执勤岗亭,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检测。结果,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3.5毫克,属饮酒驾驶,且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
图为:司机进行酒精测试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马某某驾驶逾期未年检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饮酒驾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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