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长子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小晶同志提请的44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经过当场审议、投票,全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枝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长子县第一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网络配图)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使司法的专业化审判能更好地尊重和吸纳民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的积极性,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长子县司法局会同长子县人民法院、长子县公安局以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最终随机抽选产生46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及本人意愿,本次提请任命44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组织和各行各业,行业代表性较广,基层群众所占的比例超过55%,较好的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结构合理性和群众广泛参与性。
县人大常委会一次性为长子县人民法院任命44名陪审员,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审判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有利于实现“阳光司法”;为长子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将有效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更好的推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进程。(来源:长子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长子县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接受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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