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通讯员 李猛)1月9日,沁县交警大队新店中队民警在执勤中,查处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交警查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新店中队民警按照大队年初“百日安全行动”推进会上加大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打击力度的工作要求,在省道南沁线迎春村路段设卡执勤,依法对行经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查纠。
3时30分许,一辆载人经过该路段的红色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该车在快行驶到执勤点时,突然掉头欲向来路返回,却因措施不当车辆熄火。民警秦晋生等人立即上前,将还在试图发动的摩托车拦下进行检查,摩托车驾驶人闫某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只是偶尔骑骑,让交警给个方便。当民警靠近闫某作进一步检查时,又闻到浓浓的酒味,于是对闫某进行询问,并使用酒精测试仪现场进行检查,闫某口口声声表示自己从不饮酒,还说看见测试仪就气短,怎么也不肯接受交警检测。民警当即向他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告知闫某如果拒绝接受检测的话,就将带他去医院抽血化验。眼见躲不过去的闫某只好在民警的监督下吹气测量,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5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知道车辆要被暂扣,自己还要接受处罚的结果后,闫某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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