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帮弱者发声 让老赖颤抖
发布时间: 2019-01-11   |  来源: 山西法制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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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的值班电话最近一直没断过,很大一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的求助电话。特别是韩某等10名务工人员的集体讨薪案件,引起了襄垣县检察院检察长魏国敏的极大重视,要求民事行政检察部大力支持、全力办案。

(网络配图)

辛劳打工养家糊口无良商家欠薪数年

2014年至2017年期间,韩某等人先后在襄垣县某饭馆打工,分别担任大堂经理、厨房总监、配菜员、服务员等职务,打工时间长短不等。此间韩某等人均未能从该饭馆经营者仇某手中,按照约定时间领到工资。他们讨要工资时,仅偶尔能从仇某或饭馆财务处得到一百到几百不等的少量薪酬。

因工作繁重、且领不到工资等原因,韩某等人陆续离职,之后便开始了长达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艰难讨薪之路。对韩某等人的讨薪,仇某从不直接否认欠发工资,也拒绝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等方式商讨工资事宜,如与个别务工人员商谈则要求单独见面。漫长的讨薪战中,韩某他们仍只能偶从仇某处得到一两百元不等的“生活费”。

自行讨薪无果后,韩某等人向襄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提出讨薪申请,人社局通过法律途径,通知仇某到案,但被仇某拒绝;人社局向仇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仇某置之不理;人社局对仇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仇某视如废纸。讨薪陷入僵局,韩某几人再次失望。

检察机关助力讨薪务工人员重获希望

2017年底,襄垣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带着韩某等人的讨薪材料到襄垣县检察院,希望根据合作工作方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办理。

襄垣县检察院立即接手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除韩某等3人外,检察机关又陆续接到其他7名务工人员的书面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他们讨要被长期拖欠的薪酬。

经全面调查,包括韩某在内的10名被欠薪人员所供职的饭馆,前身为某酒店。两家店为在同一地址开办的分别为个体工商户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性质的同一主体,经营者和企业法人都是仇某。经营场所同一,雇佣人员同一,经营业务混同,两者实质上无法割裂,只不过仇某是以饭馆的名义在对外经营。同时查明,该饭馆的前身某酒店在证照领取前无证经营一年有余。经营后期,因拖欠薪资导致厨房人员集体离职,该酒店于2016年初解散。之后,仇某另行追加投资装修客房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几个月后以饭馆名义继续对外经营。自此仇某再未如约发放过务工人员工资,仅在工人强要工资时零星支付三两百元。经核实,仇某共拖欠韩某等10人薪资11万元。部分财务资料显示,该酒店账目、员工签到签退请假等记录详尽,但调查期间仇某拒不提供相关财务资料。本案虽只有10人,但证据显示,被仇某欠薪人员远不止这个数字,只是目前未接到申请,无法落实。

检力出鞘助弱发声民工得薪老赖服法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全面接触韩某等10名务工人员,详细制作笔录,调查欠薪情况和讨薪过程,并注重收集务工人员之间欠薪情况的互证证据;详细调查涉案饭馆的信息及经营现状;全面调取务工人员各种讨薪留存证据和反映欠薪情况的书证等。前后历时约3个月,终于理顺了案情。

最终,襄垣县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县仲裁委员会支持仲裁,立案进入仲裁程序。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仇某有支付能力,经人社局催告后仍拒不支付10名务工人员报酬超过10万元,10人中5人被欠薪超过3个月且超过5000元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襄垣县检察院依法将犯罪线索移交县公安局。2018年11月13日,县公安局对仇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立案。

在襄垣县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法律威慑下,目前,仇某已陆续支付了6人薪资共计8万余元,其余还在办理之中。

襄垣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全面调查、扎实取证、客观分析、谨慎处理,对韩某等10人支持仲裁的同时,将仇某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种手段齐头并进,极大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公信力。(来源:山西法制报 记者 张都锁 通讯员 郭瑞琴)

原标题:帮弱者发声 让老赖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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