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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的通告
长政通字〔2019〕2号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综合研判,未来几天长治市重污染天气仍将持续。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保障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网络配图)
一、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为每日早7时—晚22时。
二、限行区域和限行措施仍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19〕1号)规定。
特此通告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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