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长应急办发〔2019〕2号)文件,未来4天长子县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县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8日18时开始,全县由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按规定落实以下措施:
(网络配图)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按照“一厂一策”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全县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持续加强道路扬尘、裸地治理。
3、全县所有建材企业全部停产。
4、全县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生产工段及汽修喷漆工段一律停产。
5、全县化工企业一律限产50%以上。
6、禁煤区及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内严禁使用散煤,尚未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内应采取其他清洁取暖方式过渡,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禁国三及以下车辆上路行驶,承担运输任务的国四、国五车辆比例控制在20%以下。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
所有施工工地一律停工。
二、公众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
(二)建议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教科局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四)卫计局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三、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或壁挂炉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选择共享单车。
(三)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监督检查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施严肃问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请于每日12时前向环保局大气科报送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牛丽峰陈静
联系电话:8162000
邮箱:zhangzixianhuanbaoju@163.com
长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来源:长子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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