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违规经营饲料案
发布时间: 2020-12-21   |  来源: 上党晚报
 
分享到:

近日,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潞州区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饲料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有违规事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罚没款17965元行政处罚决定,起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批的执法效果。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组建,意味着长治市全面整合了农业执法职能,迈上了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新征程。自成立以来,该执法队全面履行执法职责,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秉持“执法有力度、办案有速度、处罚有尺度、教育有温度”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促丰产、“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保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保安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当天,该队执法人员在潞州区各经营门店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询问,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产品购销台账、未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经营饲料原料行为”,无法保障所销售饲料安全可追溯,无法保障动物产品上市的质量安全。经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做出扣押118吨饲料原料、罚没款17965元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队建队以来开出的数额最高罚单。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等形式,依法查处了一批农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发挥农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作用,截至10月,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立案125件,结案93件,罚没金额33.08万元,显出了严管严查严办实效,保障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高文婷)

原标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长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
·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到会
· 上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执法宣传
· 武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全国行业先进典型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三农
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违规经营饲料案

近日,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潞州区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饲料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有违规事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罚没款17965元行政处罚决定,起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批的执法效果。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组建,意味着长治市全面整合了农业执法职能,迈上了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新征程。自成立以来,该执法队全面履行执法职责,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秉持“执法有力度、办案有速度、处罚有尺度、教育有温度”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促丰产、“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行动”保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保安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当天,该队执法人员在潞州区各经营门店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询问,发现其存在“未建立产品购销台账、未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经营饲料原料行为”,无法保障所销售饲料安全可追溯,无法保障动物产品上市的质量安全。经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做出扣押118吨饲料原料、罚没款17965元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队建队以来开出的数额最高罚单。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等形式,依法查处了一批农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发挥农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作用,截至10月,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立案125件,结案93件,罚没金额33.08万元,显出了严管严查严办实效,保障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高文婷)

原标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