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20-08-11   |  来源: 长治日报
 
分享到:

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保障特殊药品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为重点,核查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和可追溯。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特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资质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认真查看特殊药品是否符合储存条件,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以及购进特殊药品回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64家,出动检查人员331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赵婧)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长治市市场监管局案件办理等指标位列全省第一
· 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专项监督检查计量检定授权机构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综合资讯
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保障特殊药品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为重点,核查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和可追溯。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特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资质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认真查看特殊药品是否符合储存条件,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以及购进特殊药品回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64家,出动检查人员331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赵婧)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