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制定警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1-14   |  来源: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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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省法警总队履职研讨会精神,及时制定了《襄垣县人民检察院警务管理暂行办法》。

省法警总队履职研讨会2019年12月25在长治市院召开之后,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参会人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了全省司法警察履职规范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办法、新要求。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特别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警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法警部门要将规定变为行动,继续保持全市排头兵的优良作风。

《警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院法警总队的“统一管理、统一派警、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统一考评”五统一编队管理要求,把长期调配在其他内设部门工作的司法警察作为备用警力,并按照省院要求规范了“一年一派”的派警制度。《警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也明确了常规警力、备用警力的履职使用范围、原则、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调整、派警、用警、执警制度,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来源: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履职研讨定要求 警务管理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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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制定警务管理暂行办法

新年伊始,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省法警总队履职研讨会精神,及时制定了《襄垣县人民检察院警务管理暂行办法》。

省法警总队履职研讨会2019年12月25在长治市院召开之后,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参会人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了全省司法警察履职规范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办法、新要求。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特别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警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法警部门要将规定变为行动,继续保持全市排头兵的优良作风。

《警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院法警总队的“统一管理、统一派警、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统一考评”五统一编队管理要求,把长期调配在其他内设部门工作的司法警察作为备用警力,并按照省院要求规范了“一年一派”的派警制度。《警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也明确了常规警力、备用警力的履职使用范围、原则、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调整、派警、用警、执警制度,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来源: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履职研讨定要求 警务管理出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