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程俊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 2019-10-01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分享到: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665个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长治市潞州区回族代表人士、市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程俊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程俊林现为市政协常委、潞州区人大代表。作为一名回族代表人士,他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近10余年累计为各族贫困学生捐款50余万元,为回族逸夫小学等学校捐款捐物价值10余万元,还捐资支持西街街道“民族慈善超市”建设,为企业所在街道免费提供社区办公用房,连续两年开展“春蕾行动”,出资捐助200名各族少年儿童学习用品,采取“扶贫资金入股企业”模式,支持壶关县黄野池村贫困群众脱贫。同时,他充分发挥代表人士地缘、族缘、亲缘的优势,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之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了解和反映各族群众的诉求和意愿;响应党委、政府以及统战部门的号召,积极参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社会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树立了新时代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良好社会形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潘银丽)

原标题:程俊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相关链接
· 晋城市委统战部到潞州区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 长治市唯一!程俊林拟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 潞州区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