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户口问题!长治警方发布公告为5名弃婴寻亲
发布时间: 2019-09-28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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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大辛庄派出所寻亲公告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精神和长治市公安局(长公通字〔2017〕69号)《关于进一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为切实解决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现我大辛庄派出所决定对以下4名被收养人员进行寻亲公告,以解决其户口问题。

1.陈*宇,男。2014年9月27日,我辖区居民郑娇在长治市潞州区马庄村附近发现一名男性弃婴,年龄约3天左右,身体状况:体表无异常。现由郑娇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派出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2.张*研,男。2016年5月11日,我辖区居民张海平在长治市潞州区大辛庄农场附近发现一名男性弃婴,年龄约5天左右,身体状况:体表无异常。现由张海平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派出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3.刘*彤,女。2018年3月26日,我辖区居民刘小龙在长治市大辛庄镇漳泽新型工业园区附近发现一名女性弃婴,年龄约3天左右,身体状况:体表无异常。现由刘小龙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派出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4.董*怡,女。2019年2月28日,我辖区居民韩华丽在长治市潞州区妇幼保健院门口发现一名女性弃婴,年龄约2天左右,身体状况:体表无异常。现由韩华丽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派出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大辛庄派出所

2019年9月28日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英雄路派出所寻亲公告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精神和长治市公安局(长公通字〔2017〕69号)《关于进一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为切实解决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现英雄路派出所决定对以下1名被收养人员进行寻亲公告,以解决其户口问题。

林孟米娜,女。2017年10月22日,我辖区居民孟红梅在长治上党区发现一名女性弃婴,年龄约10天左右,身体状况:体表无异常。现由孟红梅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派出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2019年9月28日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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