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举办法治辅导员集中受聘暨专题法治讲座
发布时间: 2019-08-30   |  来源: 潞州区人民检察院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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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8月29日,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联合举办了“2019年法治辅导员集中受聘暨专题法治讲座”活动,为来自潞州区8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校的89名法治辅导员进行了聘任仪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忠,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贾潞斌、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张宵雯,区教育局局长王刚,区妇联主席张玲,区少工委主任常鹏英等人应邀出席了活动,院相关领导、各部负责人和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活动。

图为: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2019年法治辅导员集中受聘暨专题法治讲座现场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林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检察院、教育局、学校之间的联动配合,未检部门干警要加强与法治辅导员的日常联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建立体互动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二是突出宣传重点,注重教育效果。要紧密结合青少年不同成长阶段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授课主题紧紧围绕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校园贷、性侵、网络不良信息毒害等问题,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丰富教育形式,拓展宣传载体。在开展好法治讲座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借力新媒体手段,以青少年更乐于接受、更容易理解、更喜欢参与的方式来开展活动,加强互动交流、提高学习兴趣。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贾潞斌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坚定开展法治教育的信心;二要增强开展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三要坚持体现检察特色,贯穿法治主线。

区教育局局长王刚对法治辅导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不折不扣、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培训任务;二要认真履职,高质量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要重中有重,格外关注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忠在讲话中强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尊法用法,扎实履职,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好经验、好成果,为促进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图为:为受聘法治辅导员颁发聘书

会议宣读了89位受聘法治辅导员名单,并颁发了聘书。

受聘仪式结束后,付高峰和张静两位同志分别以“如何讲好一节法治教育课”“预防校园欺凌”“防止性侵害”为主题进行示范讲课。

通过此次会议,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推校园法治教育开创新局面,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平安潞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来源:潞州区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2019年法治辅导员集中受聘暨专题法治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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