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20万元!长治出台计划奖励文化领域人才
发布时间: 2019-08-28   |  来源: 山西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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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从长治市获悉,该市在全省首家出台文化领域人才扶持奖励计划。对在当地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发扬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传承人才,在长治创办或领办企业,为长治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业人才,以及在长治市文化艺术专业领域具有较高艺术成就的创新人才,按照文化产业创业、传统文化传承、文艺创作三大类别进行扶持奖励,分别可获得20万、10万、5万的扶持奖励。该计划评选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

该计划中的文化产业创业类是指创办或领办企业,主要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等。要求在长治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在推进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中,能够创立文化品牌,创造典型经验,取得显著成绩。该计划每次评选5名左右,每名给予20万元扶持。在评选后3年内,获得国际国内重要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传统文化传承类,主要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要求在发扬推广传统文化上有绝技绝活,有突出贡献,有传带示范作用。该计划每次评选5名,每名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评选后3年内,在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还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文艺创作是指个人或集体从事文学和艺术创作,荣获过省级以上文艺奖项,属市级以上艺术院团的业务骨干,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包括创作发表有全国性影响的作品,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重要影响者等多个方面。该计划每次评选5名左右,每名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长治市相关人士表示,出台文化领域人才扶持奖励计划,在我省尚属首家,主要目的在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鼓励和支持长治文化领域人才创新创业,传承发扬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及为该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长治出台计划奖励文化领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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