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男子故意不悬挂号牌被罚款200元记12分
发布时间: 2019-07-12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  编辑: 冯庆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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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进入7月以来,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严查酒、醉、毒驾;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牌假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机动车强超抢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为目标的“畅安行动”,以此强力推动“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行动纵深开展。

图为:民警对涉事男子进行处罚

7月11日下午,县城中队民警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违停五菱面包车进行牌照取证时,一名男子匆匆赶来,声称自己马上就走,让交警“放其一马”。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照,该车驾驶人出示了行车证和驾驶证,当问及为何不安装牌照时,该驾驶人却顾左右而言他,一会儿说牌照丢失正在补办,一会儿又声称自己也不清楚牌照为何不见了,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他终于承认为逃避监控,故意不悬挂号牌,而是将号牌放在车上。民警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同时记12分的处罚决定,当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驾驶人驾驶证。

沁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逃逸后,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受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沁县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请广大司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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