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卫斌,副主任崔喜龙、郑锋杰、王宽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申晓峰,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郜晓军,县政府办负责人,拟任命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审议通过了《黎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黎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的暂行办法》和《黎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暂行办法》;并对调整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免、对人民法院陪审员进行了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卫斌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郭卫斌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出台的“三个办法”开展工作,做到按规定执行,按规矩办事。同时,他对新任命的11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21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要依法行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二要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要坚持改革创新的思想观念,坚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四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要廉洁自律,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来源:黎城县新闻中心)
原标题:黎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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