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2018年长治环境空气质量获奖4106.08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1-26   |  来源: 三晋都市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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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2018年我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长治以4106.08万元排名第一,太原以-6834.61万元名列最后一位。

(网络配图)

2018年我省为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共发放奖励金28102.48万元,收取惩罚金37415.30万元。长治(4106.08万元),吕梁(3169.07万元),大同(1931.65万元),忻州(1294.11),运城(65.45万元),朔州(-348.2万元),晋中(-1693.24万元),阳泉(-1832.77万元),晋城(-4032.50万元),临汾(-5137.86万元),太原(-6834.61万元)。据介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是以综合指数,以及PM2.5、SO的排放情况,根据当月全省的平均指数和同比改善指数作为奖惩依据的。(来源:三晋都市报 记者 赵全磊)

原标题:空气质量改善奖惩长治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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