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上党区临街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
发布时间: 2019-01-16   |  来源: 上党区政府办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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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临街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切实解决行人、游客如厕难问题,区政府决定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的总体思路,动员鼓励临街单位实行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实行资源共享,有效缓解城区主要街道行人如厕难问题。现将城区内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络配图)

一、开放原则

(一)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等社会服务单位(学校、部队及涉密单位除外)厕所应当在对外服务时间内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不得拒绝为市民游客提供服务。

(二)“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所有临街对外开放的单位内部厕所或卫生间实行谁所有、谁管理。切实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并自觉接受所属部门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文明如厕的原则。沿街厕所共享对市民文明素质的要求更高,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要有公德意识。区文明办、全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市民如厕文明的教育引导。

二、开放范围

城区内临街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宾馆、医院、车站、加油(汽)站、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单位内部厕所、卫生间均列入对外开放的范围。

三、服务标准

(一)行政事业服务单位要带头先行,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方便市民游客如厕。

(二)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和第三卫生间。

(三)对外开放厕所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厕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属行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四)对外开放厕所不得向公众收费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进行阻拦,不得随意停用。对外开放单位厕所开放时间遵循所属单位工作时间。

(五)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即无乱写乱画、无异味、无乱堆物品、无积水,无杂物,无暴露保洁工具,地面、墙壁、顶棚及厕所外部干净整洁。

(六)保持卫生间设施完好,即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志灯具、广告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七)对外开放卫生间范围由区住建局统一安排,标识标牌统一设计,所属单位配合统一安装,标识标牌设置须醒目、符合相关标准。产权单位负责安装适当的内部指引标志。联系人及电话:刘涛,1863550113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是方便市民游客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厕所对外开放工作。

(二)明确责任。区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工作,各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并落实专人管理。

(三)加强管理。各单位要积极完善导向系统,制定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明确开放时间等,确保单位公厕免费开放工作落到实处。

(四)时间要求。各单位务于2019年1月14日前开放本单位公厕,并在出入通道安装指引标识。(来源:上党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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