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检察机关“多举措”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04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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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原则,近年来,长治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网络配图)

建设公开平台,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积极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探索构建了“实体检察院、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三位一体的检务公开模式,切实推动检务公开工作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建设“一站式”检务大厅,打造检务公开主阵地。先后改造阳光检务大厅、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查询、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全部建成“一站式”检务大厅。

建设网上检察院,构筑检民交流新平台。全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增加了检察长信箱、律师接待预约、行贿档案查询预约等功能,努力实现检务公开与网上办案、网上办事有机结合。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部建成了门户网站,并建设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与全国检察机关信访接待接轨。

加强“两微一端”建设,畅通亲民务实新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依托互联网拓展检务公开新渠道,积极打造“掌上检察院”。

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核心和“龙头”,同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检察政务信息公开和释法说理工作,把司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法律文书公开,用“晒文书”倒逼规范司法。3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对起诉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各类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进行公开,并及时公布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等相关案件信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司法办案过程公开。严格规范和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探索公开听证模式。

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在公开中更好服务群众。通过案件信息查询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

全面公开检察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检察门户网站明确公开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等信息;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健全的制度机制是规范检务公开的基础,长治市检察机关积极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制度,为深化检务公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法治宣传制度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县两级检察院均设立新闻发言人,主动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每年坚持开展“宪法宣传日”“法治进校园”“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等活动,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化解小矛盾、小纠纷80余件。

规范“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效果。着力将“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打造成宣传检察职能“全覆盖”,实现与人民群众接触“零距离”的工作平台。以“防止校园欺凌”“强化侦查监督”等为主题,市县两级检察院连续3年统一时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畅通人大监督渠道,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对拟提名任命的检察官,长治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等;针对检察干警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等情况,每年积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对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配合人大代表就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事项。(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潘银丽)

原标题:长治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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